2012年7月29日 星期日

通識>瞭解客觀知識與主觀需要之間的關係,事實現象(what?)本質、原因(why?)過程(how?)

http://www.tccms.tcu.edu.tw/tr1.htm 

通識教育之學術性與嚴肅性
 
一、   前言
 
    為什麼通識教育要強調「學術性」與「嚴肅性」,其原因是,
   一方面是用以為強調通識教育之本質與功能;另一方面,則是為用以突顯通識教育目前所顯現之共同問題與弊病。
 
二、對通識教育之認知與探源
 
 (一)我與通識教育---我對通識教育的直覺認知
 
    國內通識教育的源起,一般而言,都以1955年東海大學創
  校時所掲櫫與強調的「通才教育」為起始。本人正好躬逢其盛,
  自1956年起,接受了四年的「通才教育」。當時不止做為學生接
    受,還曾撰文投稿,並受邀參與學校主辦之「通才教育研討會」。
    這已是半世紀之前的事。其後,本人擔任教職,自1970年代始,
  除講授專業課程外,還相繼擔任東吳、淡江、中原、文化、與東
  海等校「共同必修科」課程,直到1980年代,各校「共同必修
  科」與「共同科」轉換成「通識教育」課程,本人仍繼續擔任中
  原與慈濟等校「通識教育」課程,直到目前。
    
    半個世紀以來,本人對所謂「通才教育」、「共同必修科」、「共
  同科」、與「通識教育」,不但親眼目睹,還親身從事與參與。面
  對「通識教育」,由早期東海大學創校時,主其事者的教育理想
  (註:東海的「通才教育」主要為1953年創校時,美國基督教
  聯合董事會芳衛廉博士(Dr.William P.Fenn)與葛蘭翰博士
  (Dr. Thomas W. Graham)所設計),到台灣戒嚴時期為配合
  政治環境需要的「共同必修科」,一直到近年來不斷抄襲國外大
  學的所謂“General Education”的做法。本人眼看著「通識教
  育」一方面繼承著它過去的「歷史」與環境,另一方面又不斷的
  抄襲外國的做法。本人可以說,看著「通識教育」的起始,也看
  著「通識教育」的變化,最後看到它成為一個「人言人殊」的教
  育「大雜匯」,成為學生心目中的「營養學分」,甚至成為各方利
  用的教育「工具」,心中真有無限的感慨。
    
    以上這種「印象」與認知,或許只是一種不成熟的直覺印象
  與認知。但不可否認的,似乎有不少人對「通識教育」,都有這
  種類似的印象與認知。這不能不說是,國內「通識教育」的隱憂與問題,也是我們當前教育的隱憂與問題。
 
 (二) 「通識教育」與“General Education”之相關探討
    
    我們姑且不論通識教育本身的本質、功能、與內涵如何。在此,先僅就文字或詞彙字面上,來做一些解析:
    
    「通識教育」一詞,在很多場合使用時,常被附上“general
  education”這個英文字,但似乎很少人認真地探索過,台灣的 
  「通識教育」是否是從國外的“general education”引進或翻
  版的。或者,進一步去探索,如果是從國外引進或翻版的,該不
  該是全盤引進或照單全收?  答案如果是「該」,則這種「該」的理論基礎與依據,又是什麼?它是否妥適?  答案如果是「不該」,則又該如何去面對或處理已引進的種種?  答案如果是「可以引進或參照部分國外的做法」,則其理論基礎、依據與採擇的標準,又是什麼?
    如果「通識教育」一詞及其內涵,不是引自或仿自國外的,  
  它完全是國內自行衍生或設計出來的一種教育要求與內涵,則
  「通識教育」一詞,附上“general education”這個英文詞彙
  時,又是否只在表示,我國的通識教育與外國的“general
  education”只是類似或相似而已,並無實質的相關性。若此,
  則在國內,將「通識教育」 附上“general education”一詞,  
  除了會造成「不盡相同」的誤導與困擾之外,又有何意義呢?
 
 (三) 「通識」的字面意涵究是什麼?
    
    純就字面的意涵來看,「通識」一詞究竟指的是什麼呢?「通
  識」的「通」是指「通」各領域,也就是跨領域,或者是指具「一
  般性」或「基礎性」的東西呢?而「識」到底是指「常識」?或
  者是指「知識」呢?但無論如何,它應該不是指「專業技能性」或「具體實用性」的東西。更不該是指「娛樂性」或「生活感官性」的活動,應該是可以確定的。
    
    上述純文字的解析,看來雖有一點無聊或近似「拆字遊戲」,
  但它其實牽涉到通識的本質、功能與內涵問題,是一個值得思考
  與討論的嚴肅課題。
    
    上述的問題,探討通識教育,很少人從這個角度切入。也因 
  此,造成「通識教育」一詞及其內涵,一直都成為「人言人殊」
  及「莫衷一是」的「教育怪獸」與「課程大雜匯」。因此,對「通
  識」的「正名」似乎也是有其意義與必要的。
 
 (四)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
 
1、    聯邦國家的教育功能與性質不同於一般單一國家
  
    不可否認的,國內的「通識教育」,近年來不斷的抄襲國外
  的做法。而所謂的國外,其實主要就是美國。姑不論美國的教育
  體制與教育目標,是否適合於我國的環境與需要,近年來國內在
  探討,甚至在設計「通識教育」內容時,都有引進或抄襲美國某
  些大學有關“general education”的做法。所以,先不論美國
  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是否有引進的價值與需要,我們
  不妨先粗淺地認識一下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而且是一個由
  不同文化與不同種族組成的移民國家。教育政策的訂定,以及對
  各級學校之監督與管轄權,並不在全國性的聯邦政府。也可以
  說,美國一開始就是一個「國際性與多文化的國家」。教育對美
  國來說,一開始就不主張,也不可能主張,把國民教成一個「模
  式」,或教成具「一致性想法」的「國民」。跟多數的國家不同,
  美國並沒有全國性的國民教育與義務教育。教育對美國來說,只
  是提供每個「個人」,追求與發展其個人的理想與興趣之能力,
  不在型塑「一致性之國民意識」,也不在藉教育達成「國人」文
  化與社會之「共識」。
    
    具體的說,美國的教育,自始就具有「個人」、「多元」、與
  「自由」的特性。它與一般非移民組成的單一國家的教育性質是
  相當不同的。各級教育,在美國來說,其主要功能與目的,是在
  幫助每一個「個人」,追求與發展其個人的理想與興趣,不是藉
  國家教育達成,或追求全國性之集體目標,也不是藉教育培養與
  維持國民或社會之共識(嚴格的說,除華盛頓特區外,美國人民
  並不屬於聯邦)。世界上,除台灣外,很少有國家或地區,教育
  是學美國的。由此,我們也不得不痛心的說,台灣教育體制之混
  亂與多變,教育無法發揮應有的國家與社會之功能與目的,造成
  社會與價值的混亂與混淆,其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我們的教育盲
目學美國。
 
    2、美國大學藉“general education”突顯各校之特色
    
    美國教育表現出來的「個人」、「多元」、與「自由」的特性,
  除了美國沒有國民教育與義務教育之外,在高等教育方面,美國
  各大學之設立與教育目標,不但各具特色,而且各校之體制與課
  程設計,也呈現五花八門。美國並沒有一個性質與功能跟我國相同的教育部(美國教育主管權屬於各邦,聯邦教育部之功能與性質與我國完全不同),加以審查、核准、或評鑑(美國大學的評鑑,純粹由民間主導,與政府補助費無關)。
    
    美國高等教育,除了提供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之外,更強調與培養學生追求其個人的理想與興趣。而這當中,每個學校就必然要顯現出其不同的辦學理想與特色,以提供、滿足、並幫助學生追求其不同的理想與目的。而“general education”的設計,其主要的作用與功能,也在於此。各大學大都透過其“general education”的設計,以突顯其不同的教育理想與特色。因為專業知識,除了表示各校偏向的領域性質不同之外,並無法突顯各校的教育理想與特色。
    
    美國的大學,一般來說,除了提供應有的知識之外,更重
  視學生個人的興趣與理想的追求。例如,對人、社會,乃至人類、
  世界、與環境的認知與關懷,這些當然也是“general
  education”內容的一部份。本文要強調的,美國各大學的
  “general education”,主要是在藉它突顯各校的教育理想與
  特色。不是在藉它達到「全國性」或「社會共同性」的功能與目
  的。這與我們國內所認知與期望的「通識教育」的目的,是否相
  同,值得深思與分辨。
 
3、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可參考,但不宜抄襲
    
    不過,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是否因為與我們的
  「國情」不同,就不值得我們參考與學習,那倒也不盡然。例如
  美國各大學所設計的“general education”,雖各具特色,各
  不相同,但也有其共同性。那就是在「多元性」的特色中,都具
  有某個程度的強制性。而且所呈現出來的課程內容偏向,幾乎都
  是「非專業性的知識」,與「非實用技能性的知識」。這種理念與原則,似乎又很值得我們參考與學習。只是美國“general education”原本所強調的「學生個人的興趣與理想」,以及「突顯各校的教育理想與特色」的精神,衡之我國之「國情」,該不該學,就值得商榷了。
 
4、正確認識“general education”中“general ”之義
    
    國內一般人,把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當我
  們的「通識教育」,可能都因看那“general ”一字而起。其實
  那“general ”一字,主要是針對「專業知識」而來的。並不是
  我們所要的那種「一致性」、「共同必要性」、或「超領域或跨領
  域」的「通」的意思。
    
    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general ” 其實是
  在強調「共通性」與「平衡性」。也就是在高度科技、專業、與
  分工中,注意「人與人(社會、國家、人類)」、「人與物
  (環境)」、「人與事(理性判斷與價值)」的「共通性」與「平衡  
  性」。避免高度專業與分工可能產生的偏執現象發生。
    
    雖然“general education”不是在反專業或反分工。但是
  不可否認的,它是在平衡與彌補,因知識高度專業與分工之後,
  可能產生的人的價值的扭曲,以及人與物之間的關係可能產生的
  偏頗發展。具體的說,是在避免人的「物化」、「動物化」或「技
  能化」。也可以說,是為避免「專家」成為「訓練有素的狗」。
    
    從上述的角度來說,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 的
  主要功能與目的,其實是在找回「人」的本質與生命的意義。從
  「物」與「專業技能」中,找回人的價值與定位。由此一觀點,
  我們不難發現,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 其課程的
  設計,幾都偏向「人的價值」,以及塑造「人對物」,與「人對技
  能」,應有的正確觀點。很少偏向純「物」與純「事」的。具體
  的說,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 都不是「專業性」或「技
  術性」的。都偏向一般知識分子「應知的基本知識」,而不是一
  般人所需要的生活與工作技能,也不是一些新奇的或瑣細的資
  訊。是偏向「基本的」,不是偏向專業或末端的。
 
 
    
  三、通識教育之本質、功能、與意涵
   
     要探討通識教育的本質、功能、與意涵,至少須從下列幾個面向或角度切入:
 
 (一) 分辨「教育」、「知識」、與「知識教育」的異同與關係
  
  1、教育帶有主觀性的功能與目的
    
    教育與知識有關,但教育與知識之本質與功能卻不盡相同。
  一般而言,知識基本上是中性的、超然客觀的,甚至是超國界的。
  但教育就非全然如此。教育對所有的國家與社會來說,都是非常
  必要與重要的,這一點是各國相同的。
    
    就教育的目的而言,因此有超國家與社會的共同性目的,但
  多半都為了自己的需要與目的。換言之,主要就是把自己的國
  家、自己的國民或自己的社會,教育成適合自己國家與社會的需
  要。教育,是帶有主觀性的或特殊目的性的。這也是,教育與知
  識最大的不同之處。簡單的說,教育對一個國家社會,常帶有國
  家與社會的主觀性需要,而有高度的國界。教育的內涵,也因為
  國情(國家環境、背景、與條件)不同,而具有特色。所以,不同環境、背景、與條件的國家,其教育的內涵是不可能相同,也不應該相同的。
 
  2、知識本身的客觀性與帶主觀性的「知識教育」
    
    與教育不同,知識主要的目的與功能,是在探索真理或事
  實。知識本身不具有,也不應該具有,主觀的性質。    
    如把知識的內涵加以解析,一切事與物,它本身是一種客觀
  存在的事實與現象,也就是有它本身的客觀性。而研究或探討這種客觀存在的事物,就是屬於知識性的,或專業性的。也就是比較客觀性與中性的。但探討或研究人的問題,就比較複雜了;探討「人」本身,或「物」的本身,可以視為一種客觀的純知識;但如果探討或研究「人對事」、「人對物」、或者「人對環境(包括事與物)」的關係,那就帶有主觀性了;同樣的,研究與探討「人(個人)」與「人(個人)」的關係與問題,當然也就帶有主觀性了。
 
  3、知識與教育的關係
    
    客觀性知識的探討與研究,常被認為是偏於客觀性的純知
  識。但探討、處理、或解決「人對人」、「人對事」、「人對物」、
  以及「人對事與物」的問題,就牽涉到主觀性的價值與態度的問
  題了。一般而言,教育的意涵與功能,常就偏向於這個主觀性的
  領域。古代中國常把教育簡化為「待人接物」的學習工作,最能
  說明這一點。不過,所謂「人對人」,當然也包括「對自己」在內。
    
    以上的說明可以看出來,純粹「事」與「物」的本身(即不牽涉到人),是比較偏向純科學知識的,也就是比較專業性的。但一旦牽涉到人,就有可能牽涉到,主觀的教育、或價值觀、或人生態度(人生觀)的問題。嚴格說來,連「通識教育」與「通識課程」,都不太相同的。一個強調主觀性之「教育」目的與功能;另一個則屬一般客觀性之知識課程。其實,二者之間,不只是性質不同,教師講授的觀點、角度、甚至態度,都應該是有所不同的。
 
  4、知識、教育、與「人」的關係
   
    人原生的本性或本質,有「不變」的一面,也有「變」的一
  面。簡單的說,人如不牽涉他人,或不牽涉到事與物,純粹就人
  本身天生的本性而言,自有人類以來,天生的基本人性是沒有改
  變過的。但人類在後天,只要面對到他人,或面對事與物,面對環境,人性又必然顯現出「變」或「應變」的特性。因此,如果純粹研究人類先天的「人性」,那是一種客觀的純哲學知識。但如牽涉到人類後天的實際面,一個人該如何面對人、事、物、與環境時,就必然牽涉到「不變的先天人性」與「應變的後天人性」之間的相關問題了。這問題就牽涉到主觀性的教育與文化價值問題了。
在上述牽涉到「人性」、「文化價值」、與「教育」的問題上,主要要探討與決定的課題是---人類後天,在實際面對人、事、物、與環境時,該強調與維持原本的「不變人性」,即堅持天生良知善性,不受環境與外物影響;或該強調與運用人類 「應變的人性」,即順應與運用環境,理性追求個人感官與慾望的最大滿足。這種主觀價值的取向與選擇,主要是要建立與型塑一套「是非、對錯、好壞」的共同標準。因此,每一個文明的國家與社會,都必然要透過教育,以建立與型塑其全民判斷是非、對錯、好壞的共同標準。這也是每一個文明國家與社會,都會強調教育的重要的主要原因。而這種價值的型塑,也是每一個文明國家與社會,教育的基本課題,當然也是每一個國家與社會,教育的第一課題。
    
    面對上述教育之主要課題,如果一個國家或社會,鑑於人類慾望無窮,資源不足以滿足所有人之慾望,所以主張,人應盡量克制個人慾望與需要之追求,應堅持天生良知善性,盡量超越環境之影響或誘惑。面對這種主張,接下來的課題,就需要探討,「堅持不變」的理由與價值是什麼?這是這類國家教育的第二大課題;同樣的,如有國家或社會主張,人應隨環境與需要而變,運用「應變」的特性,以求個人感官與慾望的最大滿足與快樂。則接下來的課題,就需要探討,要變到什麼程度?才是最合理、最合適、或最有利的?一樣是這類國家教育的第二大課題。
以上第一課題與第二課題,都是屬於教育的最「基本的」與最具「共通性」的課題。至於如何「變」,那是技術性問題。技術或技能性問題,就要視實際情況與實際需要而定了。那就比較欠缺基本性與共通性,也就是比較屬於枝微末節了。
    
    就實際人類的生活面而言,除非是神仙,否則,活生生的人,
  必然要面對「人與事與物」的問題,也就是必然要牽動到人性「應變」的問題。但如果人類都隨後天的環境與生活需要而變,那人類與其他動物就沒有太大不同了。雖然人類在技能上或許比其他動物高明些,但人類除了比其他動物更會判斷利害,追求利害的技能更高明外,人類真正異於其他動物的「純人性」又在那裡呢?為此,有關「人」的問題,我們除了要探索人類的生存與生活滿足的問題之外,更應該要探索與追求生命本身的價值與意義問題。生存與生活滿足的追求,是人類與其他動物共有的生理與生物需要問題,但生命意義的追求,其他動物就欠缺了。人類追求生存與生活滿足,與追求生命的價值與意義,二者雖然有關,但二者是不同的。因此,如何瞭解與分辨二者的關係,當然是知識與教育的重大課題。
    
    以邏輯的觀點來說,「應變」必然脫離原本「不變的共通人
  性」。而複雜與困難的是,「不變」,是要盡量維持人所以異於其他動物的特殊人性;而「變」則又是人類順應環境,以求生存與生活的必然人性。上面說過了,使人瞭解與分辨人性的「變」與「不變」問題,也就是使人瞭解與分辨,人的生活與生命意義的相關問題,一直都是人類教育的重大課題。而這個課題就是通識教育最主要的內涵。
 
 (二)通識教育的本質、功能、與內涵
  
  1、通識教育不是國民教育
    
    一般而言,廣義的教育,以實施的場所來說,包括家庭教育、
  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通識教育應屬於學校教育的一環。如以
  教育的內涵與教育的性質來說,通識教育屬於知識性的教育,它
  不是全體國民應接受的國民教育。它也不是一般國民為生活與工
  作需要的職業教育或技能教育,它雖是知識性的,但它是一種教
  育,不是純知識的研究與探討。
    
    以其對人的必要性與強迫性來說,通識教育與國民教育有其
  類似的地方。只是國民教育的對象是全體國民,全民買單;而通
  識教育的對象,則是自行付費接受的知識分子。若從教育的目的
  與內涵來說,一個是為型塑全體國民應具備的「國民」基本素養
  與觀念;另一個則是針對專業知識分子,使其具備專業之外的基
  本與共通的知識素養,防止其因專業而偏執。具體的說,通識教
  育,一方面,它不是國民人人需要接受的;另一方面,它要防止
  知識分子,因專業化與技能化,而忽略人的價值與尊嚴。
    
    我們一再強調的,國民教育旨在培養每一個國民,做為「國
  民」或社會一分子,應具備的素養與常識。而通識教育則在培養
  知識分子應有的基本的知識素養,是一種知識性的教育,但它是
  做為一個知識分子必要的共通性知識。它不是專業性與技能性的
  知識。它不但不同於國民教育,它也與提供工作與生活技能的職
  業教育不同。通識教育所重視的是,一個知識分子在追求專業知
  識與能力當中,必須兼顧到人的價值與人的尊嚴。對「人與人」、
  「人與物」、與「人與事」,要有正確的態度與觀念。它不是技能
  性的,它也不具工作與生活的實用性。
  
  2、通識教育是一種知識性的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環。
    
    通識教育,就教育的角度而言,其目的與內涵,或許有部分
  應有超國界的功能與本質。但不可否認的,也應有其符合本國國
  情與本國環境與社會需要的主觀目的與功能。但如從知識的角度
  而言,知識是超然客觀,甚至是超國界的。把客觀的知識,透過
  教育的方式與過程,讓一個國家的知識分子,瞭解客觀知識與主
  觀需要之間的關係,不是瞭解事實現象(what?)而已,而且要
  瞭解其本質、原因(why?)、與過程(how?),所以,通識教育
  不只是「教育」,而且是「知識」,是知識性的教育,是高等教育
  的一環。
    
    上面已經說過,教育帶有主觀的目的與作用;知識則偏向專
  業的與超然客觀的理論、思想、或哲學。大學教育雖然主要還是
  以專業知識為主,但上面已經說過,專業知識容易使人「物化」
  或「技能化」,因此大學教育中,不得不設立足以防止或減少專
  業知識使人「物化」與「技能化」的課程。這就是大學教育或高
  等教育必須有通識課程之設置的主要原因與理由。所以,也可以
  說,通識教育是要把「知識」與「教育」相結合的一種「知識性
  的教育」。
    
    大學教育是專業知識之探索與知識份子應有的價值理念之
  培養的一種教育。它一方面是知識性的與專業性的,但另一方   
  面,則是要從專業性與知識性中,防止 「物化」與「技能化」的教育,也就是一種在專業化與技能化中,保持或找回人的價值與尊嚴的一種教育。
    
    上面的說明與分析,通識教育顯然是一種防止高度專業與高
  度分工的「防弊瓣」,也可以說,沒有專業知識與專業分工,就
  不需要通識教育,因為它不是一種人人都需接受的國民教育。
    
    上面說過,國民教育目的在教育與訓練全體國民;職業教育
  目的在提供國民工作技能;高等教育主要在探索專業知識;高等
  教育中的通識教育,則主要在防止專業知識份子,可能產生的專
  業知識偏執。所以,通識教育是專對「專業知識份子」的「非專
  業知識教育」。它不該替代,也不該成為人人都接受的國民教育。
  因此,把一些屬於國民教育應該教育的內涵,例如,「兩性關係」、
  「家庭與婚姻」等課程,放在大學通識教育裡,不但是窄化了教
  育對象,而且也是誤解大學通識教育的錯誤想法與做法。因為人
  人都要結婚、都有家庭,不是大學生才要結婚,才要有家庭。
    
    同樣地,把一些工作技能或生活技能性的課程,放在大學通
  識教育裡,一樣也是一種曲解通識教育之意義的不當做法。至於
  把一般娛樂或休閒活動項目,列入大學通識教育的課程,更是嚴
  重扭曲大學通識教育的學術性與嚴肅性的錯誤做法。
 
  3、「通識」乃知識份子須具備之基本知識與修養
    
    前面已經說過,通識中的「識」,乃是知識,不是常識,但
  它也不是專業性與技能性的知識。「通識」的本質,應該是知識
  性的、基本性的、共通性的、與人本性的。統言之,就是價值的
  確立,也就是「個人」、「社會」、「人」、「自然宇宙(含上帝)」,
  以及「人與人」、「人與事」、「人與物」、「人與自然」等價值之銜接、統合、與確立。透過這種「通識」的教育,使一個專業的知識份子瞭解與分辨,關於「人與人」、「人與物」、「人與事」、與「人與自然(含上帝)」的關係,以及分辨這些關係間的對錯、是非、與好壞的標準。因為,做為一個知識份子,對這種標準的認知與分辨,是重要與必要的。所以,這種「通識」的「教育」,應該是帶有強迫性的。至於「教育」的內涵,不只應該包括通識的知識本身,還應該包括如何得到這種知識的求知與判斷能力。
    
    既然是基本的與共通性的,所以,每一個有關的領域,只要
  修一門基本的共通課程就可以了。例如,中國歷史,只要修「中
  國通史」,就不必再修各朝代的斷代史了。其他如自然科學、社
  會科學、文學、宗教、藝術等,都只要上「通論」、「概論」、或 
  「導論」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分細項學習。否則就會變成另一種
  「專業」,而非通識。 
    
    對通識教育的功能不瞭解的人,常會認為專業知識比較重
  要,也比較有用。但這些人忽略了,只有透過通識教育,才會使
  一個專業知識份子,成為一個成功的知識份子,以及成為一個成
  功的「人」。我們就舉一個某工業區的老闆的看法與經驗為例,
  他說: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的培養,企業單位與臨場訓練,其功
  效可能不亞於學校的教育,但有關「人」的教育,包括工作態度、
  價值觀、人生觀、以及人格、品德的陶冶等,企業單位與臨場訓
  練,就無能為力了。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常有人說,「做
  事難,做人更難」。我們常可以發現,一個受大學以上教育的專
  業人員,讓他當一個專業工程師(物的專業),或許綽綽有餘,  
  但如讓他擔任一個經理(事的專業)或主管人員(人的專業),
  他就不一定能成功勝任了。
    
    具體的說,成功的個人(事業、人際關係、與專業技能等),
  與成功的領導人(對人的瞭解,以及對「人」與「事」與「物」
  之統合能力),與成功的「人」(人格、品德、生命意義、與生命的價值),是不相同的。其間之所以不同,就在於他們所接受與重視的教育內涵不同,造成的偏向與結果。這其中,那一種教育內涵比較重要,應該顯而易見。
 
  4、通識教育不是用以突顯各校的特色
    
    本文前面已經說明過,美國是一個多元文化的聯邦制國家,
  不但沒有一個掌管全國性教育的主管機關,也沒有一個全國性或
  一致性的教育目標與宗旨。尤其在高等教育方面,不但不設置「國
  立」大學,還讓「私立」大學擔任起教育、文化、與知識傳授的
  主要重責大任。雖然學校之間,互設教育委員會,相互評鑑,但
  政府並不管學校的設置、教育的目標、與課程的規劃等問題。各
  大學雖有農、工、醫、理、文、法、商的屬性區分,但突顯各校
  之辦學特色,或特殊教育目標,卻常常藉其“general
  education”來表現。
    
    我國是一個「單一國家」,教育與文化政策,由政府管控與
  監督。學校的設置、國家教育目標訂定、甚至課程的規劃,都要
  經教育部的管控與監督。基本上,我國教育是一種制式的、統一
  的、與一致性的教育制度。即使在大學教育上,有各校教育特色
  不同的說法,但那只是所謂「研究型」與「教學型」等技術性的
  差異而已,談不上辦學或教育目標的特殊設計與表現。簡單的
  說,一個「單一國家」的教育目標與宗旨,是不允許各校有各自
  設計與突顯特色的太大空間。
    
    前面說過了,我國的通識教育內涵,雖不少抄襲自美國大學
  的“general education”,但不可否認的,我國的通識教育,
  還是承擔著不少「歷史」與「政府」的教育與文化使命。「單一
  國家」的學校體制,本來就不可能,也不應該有太多突顯各別學
  校辦學的理想或特色。「單一國家」的通識教育,本來就為陶冶
  與培養本國社會與文化所需要的知識份子,不是,也不該是,用
  於突顯各校之辦學特色或不合「國情」之教育目標。具體的說,
  我國的通識教育,是屬於全國性與國家統一目標性的教育,不是
  用於突顯各校特色的教育設計。美國各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其課程之設計,可以是「五花八門」,或「各顯神
  通」,但我國的通識教育,顯然不宜如此。
 
  5、通識教育之目標與內涵,須依「國情」規劃
    
    所謂「國情」,主要乃指一個國家的環境、背景、條件、需
  要、與文化等。
    
    前面已經說過了,知識可以超然、客觀,甚至可以超越國界。
  但教育就有其主觀性之要求與需要。每個國家的環境、背景、與
  條件,都不盡相同,維持社會與國家的方法與標準,當然也就不
  應相同。而教育是達成國家目標,與維持社會所必要的方法與手
  段。因此,教育的設計與要求,當須配合「國情」的需要,必然
  是天經地義的。高等知識教育,是國家教育重要的一環,而「通
  識教育」又是高等教育中重要的一環。嚴重一點說,國家目標的
  達成,社會的維繫,與文化的傳承,都有賴於通識教育功能的有
  效發揮。
    
    談到「國情」,在環境、資源、與人口等問題方面,基本上,
  有資源足與不足,以及人口多寡的相對問題。例如,以美國與我
  國的情況為例,美國的資源足以分配與滿足其全體國民之需要,
  所以美國相當強調與鼓勵,每一個國民都可以透過公平與理性的
  自由競爭,追求個人的理想及其幸福快樂的生活。意思就是說,
  美國不太強調個人須「相忍為國」,更不主張個人克制或壓抑其
  慾望之追求與滿足,每一個人盡可以合法的追求其私慾、野心、
  與享受。具體的說,只要「合法」與「合理」,不需要太顧慮是
  否「合情」。在美國的教育理念中,「忍耐」、「集體」、「克制個人」
  是不重要,甚至是欠缺意義的。
    
    但相對的,我們這種資源嚴重不足、人口密度過高的國家,
  對個人慾望的追求,與對集體利害的考慮,就與美國完全不同
  了。「忍耐」、「集體」、「克制個人」、與「相忍為國」等思想觀念
  的不斷灌輸,幾乎是傳統教育的主要內涵。這種傳統思想與教育
  內涵,不管我們現代贊不贊成,喜不喜歡,不可否認的,它是與
  我們的環境有關的一種教育要求。平心而論,任何國家,教育宗
  旨與教育目的的設計與訂定,都不能不考慮本國的環境與需要。
  近幾十年來台灣社會亂象之產生,以及年輕一代對生命價值、生
  命意義之模糊與群己關係之失調,再再都與教育全面學美國,有
  密不可分之關係。
    
    其實,「國情」影響教育最嚴重的,應該是文化問題,尤其
  是價值觀之塑造或價值衝突問題。例如,中國自古以來,一直屬
  於資源不足的國家,所以,傳統文化價值的塑造,主要在強調克
  制個人慾望,試圖以克制個人慾望,化解人與人之間的分配與衝
  突問題,與西方透過公平理性的競爭,以求有效解決公共分配問
  題的做法,是相當不同的。一個用道德與倫理「化解」公共問題;
  一個則用建立制度,解決公共問題。傳統中國強調,人要「與世
  無爭」,西方則強調公平競爭。再者,西方強調個人平等、獨立
  自主、與理性;中國則重視倫理情感、輩分、與面子。表現在教
  育方面,西方一直強調培養獨立人格的重要,中國相對地,則強
  調「完整人格(重視上下、尊卑的關係)」的重要。在西方社會,
  凡事個人自做決定,象徵的是一種個人生命的尊嚴,但在傳統中
  國社會,凡事個人自做決定,常被視為是「目無長上」、甚至「無
  君無父」、「禽獸不如」的小人。以上種種文化與價值的差異,再再顯示出,中西教育內涵與本質的極端不同。而這一塊就是通識
  教育所必須面對與處理的問題。
    
    當國內的通識教育,抄襲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的
  時候,我們是否該考慮上述「國情」不同,與教育內涵不同的有
  關問題。美國社會與文化,強調的是個人主義與理性主義,「多
  元」與「自由」。而目前的我國文化,則參雜著美國的個人理性主義與傳統的倫理情感、良知良能之間,我們的通識教育課程設計,該如何偏向,是一個要嚴肅面對的問題。例如,資源豐富與人口密度不高的美國,可以靠社會保險制度的設計,保障失業、老人、與幼兒的問題;資源不足與人口眾多的我國,傳統社會靠大家庭制度與倫情照顧,解決老人、幼兒、與失業的問題,如今在大家庭解體,與倫情淡化的西化環境中,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教育又該如何面對?具體的說,我們該不該強調西方個人主義的教育理念?這些都是我們在設計通識教育的宗旨與目標,必須面對與考慮的嚴肅課題。
    
    此外,自由主義與多元社會的美國,教育可以強調自由競爭
  與多元發展。學校可以「市場化」,知識可以「商品化」。而「國
  情」不同的我國,教育是否可採取同樣的取向,這不但是整個教
  育的方向問題,也是通識教育直接要面對的問題。
 
  6、通識教育不同於「共同科課程」­­
    
    本文前面已一再的強調,通識教育主要是為,陶冶知識份子
  具備有,身為知識份子所必要與基本的學養,並防止高等知識份子因過度專業與分工可能產生之偏執現象。也就是說,通識教育有其特有之功能、目的、與內涵。反過來說,非為這種功能、目的與內涵的課程,就不能算是「通識教育」。而最容易與「通識教育」混淆的,則莫過於一般所謂的「共同科課程」了。
    
    所謂「共同科」,其實它的功能、性質、與內涵,也是相當
  複雜的。「共同科」或「共同選修科」在國內與國外都有,但性
  質與功能不盡相同。國內的「共同科」或「共同必修科」其由來
  與演變,也有其一段頗為複雜的過程,這一方面我們容後再說。
    
    一般而言,只要不屬於系所專業領域的其他專業與非專業課程,都可以算是「共同科課程」。所以廣義的說,「通識課程」也可以說是一種「共同科課程」。但如就功能與性質而言,通識課程與其他共同科課程是有所不同的。通識課程的功能與性質,已如上述。一般共同科課程,通常是指系所專業領域之外的其他課程。以對象來分,有全國性共同科、全校性共同科、全院性共同科;再以選修或必修來分,又可分為「共同必修課」與「共同選修課」。若以性質而分來分,又可分為「體能性共同科」、「技能性共同科」、「一般性共同科」、「休閒娛樂性共同科」等。
  我們就分別列述以下:
  
  ● 以對象而分:
 
    a. 全國性共同科 --- 例如國文、英文、體育等。
    b. 全校性共同科 --- 例如某些大學全校學生之必須修習
              全國性之共同科之外,還訂有全校性
              共同科,例如,有的學校把計算機概
              論、憲法等課程列為全校共同科。
    c. 全院性共同科 --- 例如某些學校等某些學院訂有全院
              的共同必修課程或共同選修課程。
 
  ● 以性質而分:
 
a.     體能性共同科 --- 如一般體育、游泳等。
b.     技能性共同科 --- 如電腦、語言、藝術創作、軍訓等。
c.      一般性共同科 --- 包含所有體能、技能之外的共同科。
d.     休閒娛樂性共同科 --- 包括藝術欣賞、文學欣賞、戲劇
                欣賞、或茶道花道等課程。
 
    上述「欣賞性」的課程,與「生活技能性(非工作技能)」
  的課程,過去都屬於課外活動的性質,是「社團活動」的主要項
  目。它們雖然也聘有老師,但都是「指導性」或「輔導性」的老
  師,不是上課講述性的教師。這一類課程,有部份學校將其列為
  有學分的共同科課程,一直都受到相當大的爭議。
    
    在探討通識教育或共同科課程的相關問題之餘,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就是必修、選修、「核心課程」、與「領域課程」的問題。我們在此也不得不做一些必要的討論。
 
a. 必修課問題 --- 必修課程不論是全國性、全校性、或全院
性,都是有其各自的共同必要性。既然是強制性必修,當然
主要是出於教育、知識、或專業上的考慮。
其中,「共同必修科」含技術類與「通識教育」之必修,在課
程性質,仍有不同。
 
  b. 核心課程問題 --- 核心課程其實是必修課程的另一種形
態。「核心課程」,又可分為絕對必修、與選擇性必修(在必
修課程中選修其中部份課程)。這當然也是從知識與專業領域
之考量,這當中唯一可以討論的就是,既然是必修課程,又
為何有可以不必選的選擇,可以不必要的必要,這是否有些
矛盾,這是值得討論的。
 
c. 共同選修課程問題 --- 共同選修課程,其性質主要乃是提供
與滿足學生個人的興趣與學習的偏好而設,顯然不是出於知
識或專業需要的考量。此類可視為一種通識課程,但非為教
育。
 
  d. 「領域課程」問題 --- 最後再看所謂「領域課程」的設計,
    其主要功能與目的,乃在提供與滿足學生追求第二專長或興
       趣偏向的設計。它不但不是出於教育共同的必要性,也非出
       於知識或專業的共同必要考量。雖然強調領域,但它並不是
       專業領域,而是「共同科」的「領域」。這種共同科的領域,
       其實是帶有一點「雜」。不論是課程內容、深度、與講授方法,
       都與系所專業領域課程不同。如純粹滿足學生個人的興趣,
       固有其意義。但如果作為所謂第二專長的功能與需要,似乎
       有「魚目混珠」或「非驢非馬」的疑慮。很多學校的通識課
       程設有「領域學程」的做法,主要應是抄襲美國大學“general
       education” 的設計,但本文前面已經講過,美國的
      “general education” 不論在功能、性質、或目的上都與我
       國的通識教育不盡相同。國內的通識課程,設有「領域課程」,
        是否合乎通識課程的本質與功能,確是值得商榷的。
        「領域課程」的設置,在國外一方面固有供學生修習第二專
    長的用意,但另一方面,也只是對課程做一些分類而已。
 
    其實,不論是通識課程或共同科課程,它們與專業課程最大
      的不同,並不在於課程的名稱或項目,而是在其課程性質、
        教學目的、內容深淺、與教法的不同問題。通識課程與共同
        課程,都偏向基礎性與一般性的內容。例如共同科的德文或
    歷史課程,與德文系或歷史系的德文、歷史課程,在內容、
    深淺、與教法上,都是不同的。其他以此類推。所以,把通
    識課程或共同科課程,視為第二專長的課程,是一種不是很
    正確的想法。
    
    通識課程主要是為防止知識份子可能產生的專業偏執現
       象。一般共同科課程,則是提供學生做專業領域之外的興
        趣選擇,兩者固然不同,但皆非為學生提供「第二專長」或
        「第二專業」的需要而設計。因此,通識課程或共同科課程,
        依專業領域作法劃分領域,是否有其必要,也是值得商榷的
        問題。「領域」內多門課程的自由選修,與修習每一個領域
        內的基本理論課程,其意義與功能是不同的。
    
    本文前面一再強調,通識教育有其特殊的功能與目的,通識
    教育強調的是基礎性、強制性、共通性、知識性、與人文性。
    它並不是提供學生選擇個人興趣與第二專長的選修課程。這
    一點是通識教育與其他共同課程,最大的不同點。通識教育
    設置「領域課程」供學生選修,可以說是一種混淆「通識課
    程」與「一般共同科課程」的錯誤做法。通識課程變成所謂
    的「大雜匯」,主要原因也在此。通識教育要想避免成為「大
    雜匯」式的教育,首先就要分辨「通識教育」與「共同科課
    程」之主要不同處。本文在此,也特別在分辨這一點。無論
    如何,通識教育與共同科,在性質與功能上是相當不同的。
    
    其實,「通識教育」與「共同科」最大的不同點,應該是在,
      「通識教育」有教育之功能與性質,也就是帶有主觀性的教
        育意涵;但「共同科」則純屬一般知識性或技能性之課程。
        二者的性質與功能不同,應是很容易分辨的。
 
  e. 「學程課程」問題 --- 國內共同科課程甚至通識課程,也有
    設置學程課程的作法。其實,學程課程的性質與作用,不外
    乎提供學生專業技能與專業知識之修習,一樣是為提供學生
    第二專長需要,但是,「學程課程」與領域課程的不同,主要
     在於它帶有職業訓練的意味,因此學生修完學程課程,經常
    會得到一份證照。
   
       但是使否該開設「學程課程」是牽涉到學校的體制問題。大   
       學與技術學院,性質到底不同。「學程課程」在大學應屬附屬
    功能,宜由附屬單位推動。如某些大學設有在職訓練單位的
    作法。
 
  7、通識教育非「科際整合」或「跨領域研究」
    
    通識教育之功能與性質本文已一再的強調,但不可否認的,
  確有不少人把非專業領域課程,視為是通識課程。前面已經一再
  的講過,通識的「通」,主要是指基本的與知識份子共同必要的。
  而不是專業各領域或各專業課程,在專業內容與專業技能之間的
  「通」。所以通識教育絕非「科際整合」或「跨領域研究」。
    
    各專業領域或專業課程之間,如基於相互之專業知識需要,
  或研究方法技術上之需要,必須做科際的整合,或跨領域的研
  究。那是要由各專業領域或專業課程,自己去處理或解決的。通
  識教育不是在為專業領域或專業課程做「整合」或「跨領域」的
  服務。同樣的,「科際整合」與「跨領域研究」,也不能算「通識
  教育」。因為它們的意義、性質、與功能是完全不同的。
 
  8、通識教育非為提供學生個人需要與個人興趣之選修課程
    
    前面已經說過,通識教育有其強制性與必要性的特質,這是
  基於學術與教育之必要性而設計的。本質上,它不是學生個人喜
  不喜歡、要不要、或有沒有興趣的東西。它不但不同於一般共同
  選修科,只為學生個人的興趣與需要開設的,它甚至於不同於其
  他一般共同必修課,只為國家、學校、或學院的教育或知識需要
  而開設。它是為知識份子而開設,為所有知識份子所必要的基本
  知識。它既然是具強制性與必要性的,所以,它當然不是供學生
  自由選修的課程。
  
  9、通識教育非提供學生調劑身心之娛樂活動
    
    通識教育是一種知識性質之教育,而且一般來說,都是有學
  分的學術課程,它不是提供學生調劑身心的一種活動,這是毋庸
  置疑的。它的本質是知識的。而知識的本質必然是具有理論性、
  思想性、或哲學性的。而理論、思想、與哲學的學習或探討,必
  須是透過腦的高度運用才有可能。而一般娛樂性的活動,都屬於
  感官層面的,即使要學習或接受,也多半屬於感官層面的學習與
  接受。透過娛樂性的感官活動,想得到知識教育的效果,那不但
  是緣木求魚,甚至對通識教育的目的與本質,是一種負面的影
  響。我們在前面已經一再的說明,通識教育不但是知識性的教
  育,而且是一種使人深化的人本教育與嚴肅性的生命意義的確
  立,它與感官刺激或感官滿足的娛樂活動,當然不能相提並論。
  娛樂產生的是個人直覺的感官效果,知識則是超越個人感官直覺
  的理性判斷與理論認知,二者不可混為一談應是理所當然。
 
四、我國通識教育之發展與演變簡史
   
   前面已經提到過,我國的通識教育,從1940年代開始,至今
 已有五十幾年之歷史,其間歷經不少的轉折與變化,這段不短的歷
 史與變化過程,對現今我國通識教育的影響與發展不可否認的,有
 其重要與難以去除的關係。所以要探討當前的通識教育問題,不得
 不回溯與探討這一段歷史的發展與變化歷程。底下我們就把這一段
 通識教育的歷史與變化過程做一個簡單的說明。
 
 (一)濫觴時期
    
    前面已經敘述過,我國通識教育的濫觴時期應該可以追溯到
  1955年,東海大學創校時所揭櫫的「通才教育」制度。「通才教
  育」制度的建立,出於東海創校時的美國學者的主張。以其教育
  內容而論,大致可以分為「語言教學」與一般通才教育課程。當
  時的東海大學只有文、理兩個學院,一般而言,除全校學生都必
  須修習國文、中國通史、西洋文化史、音樂、宗教、藝術等課程
  外,文學院學生所必須修習物理、化學、與生物等基本自然科學
  學科。其中最特別與最突顯的就是全校學生都必須接受兩年的英
  文必修課程訓練。
    
    一般東海早期的學生的反應來說,東海創校初期的英語訓
  練,對學生確實產生相當大之影響與效果,這一點與東海早期
  畢業生,畢業後大量出國留學之現象,似乎有密不可分之關係。而「通才教育」中的國文與歷史課程,似乎也有相當大的效果與作用,這與東海早期校風頗具人文氣息之表現,可以看得出來。簡單的說,東海早期的「通才教育」在語文課程方面,確有其相當正面的作用與效果,但在其他通才科目之教學方面,不論是自然科學或宗教藝術與音樂等課程,學生真正透過課程有收獲者,據個人觀察所知,似乎效果相當有限,甚至有淪為「共同矇混」,與目前大學「營養學分」的情況,相差似乎也無幾。最後,統而言之,早期東海的「通才教育」,實施的結果其成敗與功效恐怕好壞參半。
 
 (二)共同必修課(含共同科)時期
    
    此一時期大致從1960年代到1980年代,甚至可以延伸到
  90年代中期。這一時期大約從50年代就開始,只是初期所謂共
  同必修課,除了體育之外,大概就只有國文跟中國通史,其後陸
  續陸續加入國父思想、中國近代史等課,到50年代後期以後,
  政府開始全面進行所謂「政治教育」與「愛國教育」。中華民國
  憲法、國際關係、中國現代史、匪情研究(或改為大陸問題)等
  課程,都成先後列為共同必修課。至於非政治性的共同必修科,
  除原有之國文、中國通史外,英文與中華民國憲法也相繼列入。
  此外還有一些相關的選修課程,也被列為共同科之課程。
    
    在此一時期,政治性之共同科或共同必修科,毫無疑問的是
  為當時的政治環境需要開設的。當時所謂的「思想教育」與「政
  治教育」,事實上只在灌輸一些主觀性的愛國意識,其學術性或
  知識性並不高。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愛國思想教育課程,則莫過
  於「國父思想」或「三民主義」一科。而最受詬病與影響最長
  遠的,也是這個課程。一般國人對過去的共同必修科常懷有負面
  印象的,主要也來自這一科。它不只是課程本身欠缺客觀知識價
  值的問題,主要還是它的師資與教學宗旨的問題。很多人都有一
  種印象,只要是「忠黨愛國」的人,似乎就具有教「國父思想」
  的資格,甚至有一句令人不堪的說法,說『什麼都不會教,就教
  國父思想。』這種令人不堪的傳言,對當年共同必修科之傷害
  應是相當嚴重的。而這種不良的影響,甚至有形無形的延續到後
  來的「通識教育」。所以,不論是共同必修科或通識教育,其成
  敗與師資問題,似乎是有相當大的關係。政治解嚴之後,政治性
  的「共同必修科」陸續減少與萎縮,但取而代之的卻為一些因人
  設事、五花八門的必修科,各校或基於人際關係需要,或為滿足
  學生畢業學分需要,紛紛開設各種共同選修科或共同必修科。各
  校甚至成立共同科教學單位。
    
    此一「共同必修科」或「共同科」時期自50年代至90年代,
  長達三、四十年,甚至到現在,仍有不少學校還有共同科教學單位的存在。在此一時期負責共同必修科與共同科的單位,各校做法不一,部份學校統由教務處負責,部份學校則成立共同科教學單位,甚至有少數學校將共同科歸屬有關科系。只是在學術界的一般觀感,或一般學生的心目中,除語文課程之外,其他的共同必修科與共同科,似乎都被認為是一種附屬的課程,或是一種為畢業學分不得不修的課程。在態度上,這類課程似乎都具「好混」
  或“all pass”的特性,這種不良的印象與教學態度,似乎延續
  到現在,似乎成了通識教育的「原罪」。
 
 (三)通識課程時期
    
    此一時期可追溯到1983年,教育部成立「大學共同科目研
  究專案小組」開始,具體實施則至1984年,教育部通過「大學
  通識選修科目實施選修要點」開始。此一時期大致延續到1995
  年,教育部開始訪評各校通識教育之實施情形為止。在此一時期
  中,大學共同科與通識課程,不但同時存在,名目不一,且相互
  混雜。各校的做法也呈形形色色,無一共同標準。此一時期可視為
  共同科到通識科的過渡時期。
 
 (四)通識教育時期
    
    此一時期大致起至1995年,因為這一年,大法官會議正式
  宣告「部定共同必修科目違憲」,所以從這一年開始,自教育部
  到各大學紛紛開始將共同必修科或共同科改名為通識教育。尤
  其至1999年開始,教育部宣佈對通識教育進行評鑑,通識教育
  不但名稱逐漸統一與確立,而且為因應教育部之評鑑,各大學
  之通識教育也逐漸走入制度化之規範,各校紛紛成立通識教育中
  心,但共同科轉換成通識教育,且各校逐漸統一「正名」之後,
  「通識教育」一詞就開始與國外的“general education”連上
  關係,不少學校甚至教育部,紛紛至國外,尤其是美國,抄襲或
  引進國外“general education”的做法。此一時期,如追溯到
  1984年,也有20多年的歷史。此一時期,通識教育之發展與變
  化,除名稱或者統一的「正名」之外,其他則為因應教育部之訪
  評與評鑑,也為爭取教育部之補助,各校可說是為了教育部的補
  助與為了「搶錢」,紛紛各顯奇招。通識教育表面上是受到各方
  的重視,蓬勃發展,但在實際上卻是走入了「五花八門」,成為
  「教育大雜匯」的混亂狀況。通識教育的意義與本質,也受到極
  大的挑戰與扭曲,本文就是針對此一狀況,提出個人的看法與見
  解。
  
    綜合此一時期,通識教育所呈現出來的現象與問題,大致可
  用下列幾點來作說明:
 
  1、共同科與通識教育不分,相互混雜
 2、通識教育專業化與技能化
3、各校通識教育呈五花八門之現象
4、通識教育「國民教育化」
5、通識教育課程「領域化」、「學程化」、與選修化
 
五、通識教育之隱憂與問題
 
   目前國內通識教育顯現出來的最大隱憂與問題,不外乎下列 
 點。我們就把這些隱憂與問題以及造成原因,和防範之道分列於下:
 
 (一)通識教育成為反教育與反知識的營養學分
 
  ● 主要成因:
 
    1、課程欠缺學術性,不受教師與學生之重視。
    2、多數學校將通識課程列為選修課程,欠缺強制性與約束力,學生將通識視為「多餘、無用、好混而不知為何要修」的課程。部分學校常將通識視為非知識性或專業性之一般生活性「常識」,甚至視為一種娛樂性或人際關係之「活動」。而部分教師,則把通識課程,當作用來補足學分數的附屬課程。常見通識教師,以分數寬鬆,課程娛樂化,以拉攏學生選修,以湊學分與學生人數;而學生則以「輕鬆、生動、all  pass、好混」做為選修通識課程之準則。由於學校、教師、與學生都不把通識當「學識性」與「嚴肅性」的課程看待,通識課程普遍成為一般教師與學生心目中的「營養學分」,自然成為一種必然的結果。
    3、師資問題---通識教育最嚴重的問題是,教師對通識的認知與教學態度,以及教師對通識知識的學養問題。關於教師普遍對通識課程之不正確認知,與不嚴肅莊重之教學態度,上面已經說明過。另一嚴重問題則是,擔任通識課程教師的學養問題。
一般人常把通識教育曲解為「生活性或技能性之教育」,甚至把它當「育樂性活動」推動。因此,通識課程教師之選聘,常忽略其知識性與學術性之學養要求。其實,通識教育課程,不但是知識性與學術性之教育課程,而且是一種具有「基礎性與共通性」之知識課程。因此,要擔任某一領域通識教育課程之教師,對該一領域之知識,就必須具備比一般教師更深厚之學養與經驗。通識教育教學,絕非一般資淺教師所能勝任。
師資無法配合,通識教育無法發揮其嚴肅之知識教育功能,淪為欠缺知識之「營養學分」,也就不足為奇了。
 
  ● 改進之道:針對上述之弊病或隱憂,改進之道,似宜從下列幾個做法與方向思考:
 
    1、盡量使通識課程學術化與必修化。
    2、宣揚與強化通識教育之正確意涵及其應有之知識教育功能。
3、端正一般教師與學生對通識教育之不正確認知與態度。盡量選聘學養較優異之資深教師,擔任通識教育課程。
    3、落實通識教育教學評鑑功能,著重評估學生是否真獲得基礎知識性之教育效果。不以學生個人是否喜愛為取向。
    4、取消「娛樂性」、「技能性」、「生活化」與「大班演講式」       之通識課程。
 
 (二)通識教育課程越來越趨向「商業化」、「庸俗化」、「區域化」、     「生活化」、「族群化」課程
 
  ● 主要成因:
 
    1、由於通識教育之意涵與功能被曲解,使通識教育失去「知識性教育」之特性,造成不少學校將通識教育課程,視為一般共同選修課程,將一般共同選修課程中,有關「商業化」、「實用化」、「區域化」、「生活化」、乃至「族群化」之課程,都列入通識課程,甚至成為通識課程之主要內容,嚴重扭曲與傷害通識教育之意涵與功能。 
 
 
    2、由於通識教育之意涵與功能被曲解,部分學校將通識教育與社區服務、推廣教育、產學合作等相結合,也造成通識教育趨向「商業化」、「庸俗化」、「區域化」、 「生活化」、與「族群化」之傾向。
 
  ● 改善之道:針對上述之弊病或隱憂,改進之道,不外乎採取下列的改善做法:
 
    1、回歸學術性與嚴肅性。排除實用性與技能性之課程。
    2、減少或排除課程「活動化」,包括旅遊、參觀、交流等活
動。
 
 (三)通識教育成為政府政策與宣傳政令工具
 
  ● 主要成因:
 
1、           府自大陸遷台以來,一切政治掛帥。政治干預學術,政府利用學術作為政策工具,政治與學術不分。長期以來,學術失其超然與獨立之功能與地位。
在我們這種單一國家,中小學教育作為國家教育國民之工具,尚無可厚非。但大學教育,主要為知識性與學術性,或專業性之教育。不論是知識、學術、或專業教育,都有其客觀性與超然性之本質,政府不應該利用這種客觀與超然的知識性教育,作為政策之工具。高等教育之性質與功能,和國民教育不同,主要也在於此。
通識教育之所以成為政府政策與宣傳政令之工具,其主要原因不外乎:(1)戒嚴時期政治凌駕學術帶來之後遺症。(2)未能分辨國民教育與知識教育之不同。(3)對通識教育性質與功能之曲解。
2、           傳統教育有其使命性,學術有其神聖性。近年來,國內教育受西方影響,教育漸失去其使命性,學術也失去其神聖性。教育商業化,知識商品化成為風氣。不少學校之經營,甚至以賺錢為目的。教育主管單位也常以經費補助,作為控制學校之工具。政府將學校作為政策推動或政令宣導之工具,學校又仰賴政府的經費補助,嚴重扭曲高等教育之本質與功能。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通識教育這一塊。
3、           由於分不清國民教育與高等教育性質與功能之不同,政府與學校常將大學的通識教育視為「國民教育」。試圖利用大學通識教育解決自殺、家庭與婚姻、犯罪、族群衝突、甚至國際競爭等社會與政治問題。殊不知大學的通識教育,乃是知識性之教育,有其超然與客觀之價值,非為解決社會或政治問題之工具。
雖然超然與客觀之知識教育,對社會或政治問題之化解,也有其功能與作用,但那是間接與無形之影響,不是直接有形的問題解決,或政策與政令之宣導。具體的說,知識強調的是理論與思想,不是具體的做法與主張。
由於大學通識教育逐漸走向「國民教育化」,教育部經常要求各學校開設家庭、婚姻、兩性關係、人權問題、族群與文化問題、與全球化等課程。而其內容則多偏向技術性、方法性、與政策性,欠缺理論性與思想性之學術特質。
 
● 改善之道:針對上述之隱憂與問題,改善之道不外乎採取下
列幾種做法:
 
1、           盡量使學術獨立於政治之外,使學術回歸其獨立、超然、客觀之功能與角色,避免學術單位成為政府政策與政令宣導之工具。
2、           徹底分辨大學通識教育與國民教育性質與功能之不同,避免大學通識教育走向「國民教育化」。
3、           大學通識教育課程,應盡量減少實用性、技能性、與政令宣導之課程。
4、           盡量減少聘用行政官員兼任通識教育課程。
 
 (四)通識教育成為系所排課與教師補足學分之工具
 
  ● 主要成因:
 
1、           由於很多人不知道通識教育乃是一種知識性之教育,有其知識與教育之嚴肅功能與目的,將通識教育視為系所專業知識之外的一般選修課程,或專業之外的輔助課程,甚至把通識課程當作附屬課程,因此,常將通識教育課程視為系所專業課程外之輔助課程,甚至作為系所教師補足學分之工具。在觀念上,常認為任何課程都可以作為通識課程,供學生選修。殊不知通識教育課程有其一定之學術性與教育性之功能與目的,與一般選修課程,是不相同的。
2、           部分教師對通識教育之學術性與嚴肅性欠缺認識:一方面以為,所有課程都可以作為通識教育課程;另一方面,以為通識課程只是生活性或技能性之「常識」課程。可以隨意開設,也可以隨意講授一些不具知識性或學術性之內涵。造成不少通識教育課程,淪為某些教師個人隨性開設之課程,已失其為通識教育課程之功能與意義。
3、           部分學校與部分教師,將通識教育中心視為系所之次級單位,完全不重視通識教育之功能。認為通識教育不如系所專業教育重要。甚至認為,專業教育才是知識,以為任何老師都適合或有能力擔任通識教育課程,甚至嚴重到,將系所專業課程教不好的教師,安排去擔任通識教育課程。嚴重傷害通識教育本質與意義。
4、           部分學校系所聘任教師,未考慮其可擔任之本系所課程時數,又未事先徵詢其他單位之教師與課程需要。在聘任後,發生教師授課學分數不足之問題,就嘗利用通識教育課程,作為教師補足授課學分之工具。因人開設課程,也嚴重扭曲與影響通識教育之功能與本質。
 
  ● 改善之道:針對上述之隱憂與問題,改善之道不外乎採取下
列幾種做法:
 
1、           通識教育課程與教師之安排,應以通識教育之功能與需要作考量,避免因人設課。
2、           各系所聘任教師,如本系所學分數不足,聘任前應與其他單位協商合聘,或事先協調其他單位,有否其可開設之相關課程。不應將通識中心,視為補足系所教師學分數之必然場所。
3、           通識中心應對通識教育之功能,負起全部之責任,對通識教育課程之設計,以及對教師之選任與安排,應基於通識教育之需要與通識功能之發揮,不應成為各系所排課或教師學分數不足之「調節站」。避免通識教育淪為課程的「大雜匯」。
 
 (五)通識教育成為休閒與娛樂活動
 
  ● 主要成因:
 
1、           通識教育育之本質與功能遭受扭曲。
2、           由於通識教育之本質,長期以來遭受誤解與扭曲,使學生普遍認為,通識課程為非學術性之娛樂課程或「調劑性」課程,修課觀念與上課態度普遍偏差。
3、           學生對通識課程,視為次要課程,影響教師之授課態度。
4、           部分通識教育教師,不瞭解通識教育之學術性與嚴肅性,或考慮個人利害,以「輕鬆、生動、好混、all pass」迎合學生,博取學生選課意願。使通識課程逐漸淪為近乎「休閒與娛樂」的活動。
5、           學術性與嚴肅性之通識教育課程,部分教師以娛樂性之聲光、色影輔助教學,欠缺學術性與嚴肅性之本質。容易使學生造成通識課程是不需要用太多「大腦」的課程。
 
  ● 改善之道:針對上述之隱憂與問題,改善之道不外乎採取下
列幾種做法:
 
1、            落實通識教育之學術性本質。
2、            知識性之課程,應盡量減少利用聲光、色影之教學方式進行,也不必考量太多課程是否生動、風趣、與活潑。通識教育有其主觀性之教育需要與要求,非為學生之個人興趣與需要開設,教師不宜以討好或迎合學生興趣之心態授課。
3、            盡量減少開設帶有休閒娛樂性質之課程。
 
 (六)通識教育成為生活實用與工作技能之工具課程
 
  ● 主要成因:
 
    1、部份師生對通識教育之學術性欠缺認識。
    2、部份師生將大學視為職業訓練場所。
    3、課程開設迎合學生個人工作需要。
 
  ● 改善之道:針對上述之隱憂與問題,改善之道不外乎採取下
列幾種做法:
 
    1、落實通識課程之學術性。
    2、分辨通識教育與共同科之不同。
    3、避免開設實用性與技能性之課程。
 
 (七)通識教育成為國高中教育失敗之代罪羔羊
 
  ● 主要成因:
 
1、 國民教育效果不彰,要求大學通識教育開課補救。例如:人格品德教育、人際關係、兩性關係、公民教育等,原都屬於國民教育的主要內涵,但因國民教育效果普遍不彰,教育部不從國民教育之改善與落實著手,反而要求大學通識教育開設相關課程補救,扭曲了大學通識教育之本質,也無謂增加了大學通識教育之負擔。
2、 高中原為大學專業知識之預備教育,但因高中部份專業基礎課程未能落實,包括基礎語文能力、基礎數學、化學、物理、生物等課程,逼使大學利用通識課程,補救某些必要基礎課程。
          
● 改善之道:針對上述之隱憂與問題,改善之道不外乎採取下
列幾種做法:
 
1、           教育部加強督導與落實國、高中之教學工作。
2、           開設校與院之共同選修或共同必修之專業基礎課程。
3、           區分各院與各系所之「專業基礎課程」與「通識課程」之不同。
4、           通識教育學分,與非通識教育之其他「共同選修」或「共同必修」之學分,應加區分。
    
六、如何落實與改進通識教育
 
(一)  通識教育之本質、目的、與內涵宜先確立。上自教育部,
     到各大學教師,對通識教育之本質、目的、與內涵應有共
        識。
 
(二)  重新確認通識課程與共同科課程之「異同」(例如,共同選修科也可以列為「通識課程」,但不能視為「通識教育課程」,以區隔「共同科」與「通識教育」之不同。至於「共同必修科,應含有技能類,雖屬「共同必修」,但其性質,仍與通識教育有別。)通識教育學分與共同必修科學分,及共同選修科學分,應有所區分,學分之分配,應重新規劃。
 
 (三) 通識教育之主管單位與共同科課程之主管單位,應有所區
         分。各校之通識教育中心是否該兼管共同科課程之教學,
         並重新檢討與規劃。
     下列幾種選擇作法,可做參考:
 
  1、「通識教育」中心只負責通識教育之推動。另成立「共同科教
       學中心」,負責共同科課程之教學活動。
  2、通識教育中心更名為通識教育與共同科教學中心,兼辦通識
    教育與共同科之教學。
  3、通識教育中心主管通識教育之推動,兼辦全校性之共同科教 
       學活動。
  4、將全校共同選修科課程,歸類為「通識課程」(非通識教育課
       程),統由通識中心辦理,但學分認定,應重新規劃與分配。
       但「共同必修科」課程,性質與功能不同,如由通識中心辦
       理,應屬代辦或兼辦性質。
  5、各院共同科教學由各院負責辦理,全校性共同科教學回歸教 
       務處掌理。
 
 (四) 師資與課程問題
 
  1、 通識教育之課程應回歸知識性、基礎性、與強制性(必修性)。
    不宜與共同科相混。
  2、通識教育課程之教師盡量由通識中心之教師擔任。亦即必修  
    課程配合專任教師。
  3、共同必修課教師亦宜專任化,使必修課配專任教師。
  4、共同選修課教師應宜盡量由有關系所支援。本校無相關系所
    之選修科目,除非確有必要,否則可不必因學生之個人需要,
       提供選修。
  5、盡量減少或防止因人設課之情況。支援系所教師支援通識課
    程或共同科課程,應明定為教師之義務。
  6、部份系所教師如有授課學分不足之問題,宜檢討原初聘任之
    過程與其需要性。如有解決上之困難,宜安排去開設適當之  
    共同選修課課程,但應由課程主管單位安排與規劃,不宜由
    教師或系所自行決定。
  7、國內大學師資不良問題,主要與教師工作權絕對保障的觀念
    有關。西方國家,工作權的保障,應與工作效率與功能之有
     效發揮,自我保障。不應以人情或「同情」,做絕對之保障。
 
 (五)教學評鑑問題
 
  1、教育部對各校通識教育之評鑑,應先明確確立通識教育之主
    要目的、功能與內涵。
  2、教育部對各校通識教育評鑑,事先宜有明確與統一之公開標   
    準,不宜任由評鑑委員依其個人主觀之觀點,認定各校通識
    教育之成敗與當否。
  3、校內教學評鑑,在通識教育未能脫離「營養學分」或「娛樂
    課程」之形象前,如何透過教學評鑑,了解教師之實際教學
    成效,適宜重新評估與規劃。(例如是否該考慮修課成績達某 
    一標準之上的學生,其評鑑意見,始能採計或採用。)
  4、教學評鑑,應有強制性與普遍性,是不宜以抽獎方式引誘局
    部學生進行評鑑。對通識教育共同科之教學評鑑,應把學生
    到課率列為重要評鑑項目之一。
  5、大學教授應以講學為主,不應成為教書之「匠」。大學教育之
    評鑑,與中學之教學評鑑,應有所不同。講學型之教授,宜
       重視其知識之內涵與深度,以及學生對其講授內容之吸收狀
       況,不宜重視其教學進度或教學方法等技術問題。引發學生
    學習興趣的好老師,並不一定就是能講學的好教授。大學教
    授到底與中學教師不同。目前大學對教師之評鑑,幾乎都採 
       用國外對中學教師之評鑑方式與做法。正如有些人探討大學
       通識教育問題,都參考 Dr. Tylor 的觀點一樣。其實,Dr.
       Tylor 有關教育的理論,多半是針對中學教育提出的。
 
七、結論
 
   針對國內通識教育,已成「營養學分」與「課程大雜匯」的情 
 景下,如何有效改善與導正,種種混雜、扭曲、與莫衷一是的情況,
 唯有重新檢討,通識教育在我國的教育體系與教育宗旨之中,應扮
 演與發揮何種之功能與作用,不宜隨意抄襲外國之做法,也不宜任
 由各校隨意推動與規劃。在檢討與改進的原則與方向中,回歸學術
 性之本質,與嚴肅性之教育態度,應是思考的重要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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