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之學術性與嚴肅性
一、 前言
為什麼通識教育要強調「學術性」與「嚴肅性」,其原因是,
一方面是用以為強調通識教育之本質與功能;另一方面,則是為用以突顯通識教育目前所顯現之共同問題與弊病。
二、對通識教育之認知與探源
(一)我與通識教育---我對通識教育的直覺認知
國內通識教育的源起,一般而言,都以1955年東海大學創
校時所掲櫫與強調的「通才教育」為起始。本人正好躬逢其盛,
自1956年起,接受了四年的「通才教育」。當時不止做為學生接
受,還曾撰文投稿,並受邀參與學校主辦之「通才教育研討會」。
這已是半世紀之前的事。其後,本人擔任教職,自1970年代始,
除講授專業課程外,還相繼擔任東吳、淡江、中原、文化、與東
海等校「共同必修科」課程,直到1980年代,各校「共同必修
科」與「共同科」轉換成「通識教育」課程,本人仍繼續擔任中
原與慈濟等校「通識教育」課程,直到目前。
半個世紀以來,本人對所謂「通才教育」、「共同必修科」、「共
同科」、與「通識教育」,不但親眼目睹,還親身從事與參與。面
對「通識教育」,由早期東海大學創校時,主其事者的教育理想
(註:東海的「通才教育」主要為1953年創校時,美國基督教
聯合董事會芳衛廉博士(Dr.William P.Fenn)與葛蘭翰博士
(Dr. Thomas W. Graham)所設計),到台灣戒嚴時期為配合
政治環境需要的「共同必修科」,一直到近年來不斷抄襲國外大
學的所謂“General Education”的做法。本人眼看著「通識教
育」一方面繼承著它過去的「歷史」與環境,另一方面又不斷的
抄襲外國的做法。本人可以說,看著「通識教育」的起始,也看
著「通識教育」的變化,最後看到它成為一個「人言人殊」的教
育「大雜匯」,成為學生心目中的「營養學分」,甚至成為各方利
用的教育「工具」,心中真有無限的感慨。
以上這種「印象」與認知,或許只是一種不成熟的直覺印象
與認知。但不可否認的,似乎有不少人對「通識教育」,都有這
種類似的印象與認知。這不能不說是,國內「通識教育」的隱憂與問題,也是我們當前教育的隱憂與問題。
(二) 「通識教育」與“General Education”之相關探討
我們姑且不論通識教育本身的本質、功能、與內涵如何。在此,先僅就文字或詞彙字面上,來做一些解析:
「通識教育」一詞,在很多場合使用時,常被附上“general
education”這個英文字,但似乎很少人認真地探索過,台灣的
「通識教育」是否是從國外的“general education”引進或翻
版的。或者,進一步去探索,如果是從國外引進或翻版的,該不
該是全盤引進或照單全收? 答案如果是「該」,則這種「該」的理論基礎與依據,又是什麼?它是否妥適? 答案如果是「不該」,則又該如何去面對或處理已引進的種種? 答案如果是「可以引進或參照部分國外的做法」,則其理論基礎、依據與採擇的標準,又是什麼?
如果「通識教育」一詞及其內涵,不是引自或仿自國外的,
它完全是國內自行衍生或設計出來的一種教育要求與內涵,則
「通識教育」一詞,附上“general education”這個英文詞彙
時,又是否只在表示,我國的通識教育與外國的“general
education”只是類似或相似而已,並無實質的相關性。若此,
則在國內,將「通識教育」 附上“general education”一詞,
除了會造成「不盡相同」的誤導與困擾之外,又有何意義呢?
(三) 「通識」的字面意涵究是什麼?
純就字面的意涵來看,「通識」一詞究竟指的是什麼呢?「通
識」的「通」是指「通」各領域,也就是跨領域,或者是指具「一
般性」或「基礎性」的東西呢?而「識」到底是指「常識」?或
者是指「知識」呢?但無論如何,它應該不是指「專業技能性」或「具體實用性」的東西。更不該是指「娛樂性」或「生活感官性」的活動,應該是可以確定的。
上述純文字的解析,看來雖有一點無聊或近似「拆字遊戲」,
但它其實牽涉到通識的本質、功能與內涵問題,是一個值得思考
與討論的嚴肅課題。
上述的問題,探討通識教育,很少人從這個角度切入。也因
此,造成「通識教育」一詞及其內涵,一直都成為「人言人殊」
及「莫衷一是」的「教育怪獸」與「課程大雜匯」。因此,對「通
識」的「正名」似乎也是有其意義與必要的。
(四)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
1、 聯邦國家的教育功能與性質不同於一般單一國家
不可否認的,國內的「通識教育」,近年來不斷的抄襲國外
的做法。而所謂的國外,其實主要就是美國。姑不論美國的教育
體制與教育目標,是否適合於我國的環境與需要,近年來國內在
探討,甚至在設計「通識教育」內容時,都有引進或抄襲美國某
些大學有關“general education”的做法。所以,先不論美國
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是否有引進的價值與需要,我們
不妨先粗淺地認識一下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而且是一個由
不同文化與不同種族組成的移民國家。教育政策的訂定,以及對
各級學校之監督與管轄權,並不在全國性的聯邦政府。也可以
說,美國一開始就是一個「國際性與多文化的國家」。教育對美
國來說,一開始就不主張,也不可能主張,把國民教成一個「模
式」,或教成具「一致性想法」的「國民」。跟多數的國家不同,
美國並沒有全國性的國民教育與義務教育。教育對美國來說,只
是提供每個「個人」,追求與發展其個人的理想與興趣之能力,
不在型塑「一致性之國民意識」,也不在藉教育達成「國人」文
化與社會之「共識」。
具體的說,美國的教育,自始就具有「個人」、「多元」、與
「自由」的特性。它與一般非移民組成的單一國家的教育性質是
相當不同的。各級教育,在美國來說,其主要功能與目的,是在
幫助每一個「個人」,追求與發展其個人的理想與興趣,不是藉
國家教育達成,或追求全國性之集體目標,也不是藉教育培養與
維持國民或社會之共識(嚴格的說,除華盛頓特區外,美國人民
並不屬於聯邦)。世界上,除台灣外,很少有國家或地區,教育
是學美國的。由此,我們也不得不痛心的說,台灣教育體制之混
亂與多變,教育無法發揮應有的國家與社會之功能與目的,造成
社會與價值的混亂與混淆,其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我們的教育盲
目學美國。
2、美國大學藉“general education”突顯各校之特色
美國教育表現出來的「個人」、「多元」、與「自由」的特性,
除了美國沒有國民教育與義務教育之外,在高等教育方面,美國
各大學之設立與教育目標,不但各具特色,而且各校之體制與課
程設計,也呈現五花八門。美國並沒有一個性質與功能跟我國相同的教育部(美國教育主管權屬於各邦,聯邦教育部之功能與性質與我國完全不同),加以審查、核准、或評鑑(美國大學的評鑑,純粹由民間主導,與政府補助費無關)。
美國高等教育,除了提供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之外,更強調與培養學生追求其個人的理想與興趣。而這當中,每個學校就必然要顯現出其不同的辦學理想與特色,以提供、滿足、並幫助學生追求其不同的理想與目的。而“general education”的設計,其主要的作用與功能,也在於此。各大學大都透過其“general education”的設計,以突顯其不同的教育理想與特色。因為專業知識,除了表示各校偏向的領域性質不同之外,並無法突顯各校的教育理想與特色。
美國的大學,一般來說,除了提供應有的知識之外,更重
視學生個人的興趣與理想的追求。例如,對人、社會,乃至人類、
世界、與環境的認知與關懷,這些當然也是“general
education”內容的一部份。本文要強調的,美國各大學的
“general education”,主要是在藉它突顯各校的教育理想與
特色。不是在藉它達到「全國性」或「社會共同性」的功能與目
的。這與我們國內所認知與期望的「通識教育」的目的,是否相
同,值得深思與分辨。
3、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可參考,但不宜抄襲
不過,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是否因為與我們的
「國情」不同,就不值得我們參考與學習,那倒也不盡然。例如
美國各大學所設計的“general education”,雖各具特色,各
不相同,但也有其共同性。那就是在「多元性」的特色中,都具
有某個程度的強制性。而且所呈現出來的課程內容偏向,幾乎都
是「非專業性的知識」,與「非實用技能性的知識」。這種理念與原則,似乎又很值得我們參考與學習。只是美國“general education”原本所強調的「學生個人的興趣與理想」,以及「突顯各校的教育理想與特色」的精神,衡之我國之「國情」,該不該學,就值得商榷了。
4、正確認識“general education”中“general ”之義
國內一般人,把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當我
們的「通識教育」,可能都因看那“general ”一字而起。其實
那“general ”一字,主要是針對「專業知識」而來的。並不是
我們所要的那種「一致性」、「共同必要性」、或「超領域或跨領
域」的「通」的意思。
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general ” 其實是
在強調「共通性」與「平衡性」。也就是在高度科技、專業、與
分工中,注意「人與人(社會、國家、人類)」、「人與物
(環境)」、「人與事(理性判斷與價值)」的「共通性」與「平衡
性」。避免高度專業與分工可能產生的偏執現象發生。
雖然“general education”不是在反專業或反分工。但是
不可否認的,它是在平衡與彌補,因知識高度專業與分工之後,
可能產生的人的價值的扭曲,以及人與物之間的關係可能產生的
偏頗發展。具體的說,是在避免人的「物化」、「動物化」或「技
能化」。也可以說,是為避免「專家」成為「訓練有素的狗」。
從上述的角度來說,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 的
主要功能與目的,其實是在找回「人」的本質與生命的意義。從
「物」與「專業技能」中,找回人的價值與定位。由此一觀點,
我們不難發現,美國大學的“general education”, 其課程的
設計,幾都偏向「人的價值」,以及塑造「人對物」,與「人對技
能」,應有的正確觀點。很少偏向純「物」與純「事」的。具體
的說,美國的“general education” 都不是「專業性」或「技
術性」的。都偏向一般知識分子「應知的基本知識」,而不是一
般人所需要的生活與工作技能,也不是一些新奇的或瑣細的資
訊。是偏向「基本的」,不是偏向專業或末端的。
三、通識教育之本質、功能、與意涵
要探討通識教育的本質、功能、與意涵,至少須從下列幾個面向或角度切入:
(一) 分辨「教育」、「知識」、與「知識教育」的異同與關係
1、教育帶有主觀性的功能與目的
教育與知識有關,但教育與知識之本質與功能卻不盡相同。
一般而言,知識基本上是中性的、超然客觀的,甚至是超國界的。
但教育就非全然如此。教育對所有的國家與社會來說,都是非常
必要與重要的,這一點是各國相同的。
就教育的目的而言,因此有超國家與社會的共同性目的,但
多半都為了自己的需要與目的。換言之,主要就是把自己的國
家、自己的國民或自己的社會,教育成適合自己國家與社會的需
要。教育,是帶有主觀性的或特殊目的性的。這也是,教育與知
識最大的不同之處。簡單的說,教育對一個國家社會,常帶有國
家與社會的主觀性需要,而有高度的國界。教育的內涵,也因為
國情(國家環境、背景、與條件)不同,而具有特色。所以,不同環境、背景、與條件的國家,其教育的內涵是不可能相同,也不應該相同的。
2、知識本身的客觀性與帶主觀性的「知識教育」
與教育不同,知識主要的目的與功能,是在探索真理或事
實。知識本身不具有,也不應該具有,主觀的性質。
如把知識的內涵加以解析,一切事與物,它本身是一種客觀
存在的事實與現象,也就是有它本身的客觀性。而研究或探討這種客觀存在的事物,就是屬於知識性的,或專業性的。也就是比較客觀性與中性的。但探討或研究人的問題,就比較複雜了;探討「人」本身,或「物」的本身,可以視為一種客觀的純知識;但如果探討或研究「人對事」、「人對物」、或者「人對環境(包括事與物)」的關係,那就帶有主觀性了;同樣的,研究與探討「人(個人)」與「人(個人)」的關係與問題,當然也就帶有主觀性了。
3、知識與教育的關係
客觀性知識的探討與研究,常被認為是偏於客觀性的純知
識。但探討、處理、或解決「人對人」、「人對事」、「人對物」、
以及「人對事與物」的問題,就牽涉到主觀性的價值與態度的問
題了。一般而言,教育的意涵與功能,常就偏向於這個主觀性的
領域。古代中國常把教育簡化為「待人接物」的學習工作,最能
說明這一點。不過,所謂「人對人」,當然也包括「對自己」在內。
以上的說明可以看出來,純粹「事」與「物」的本身(即不牽涉到人),是比較偏向純科學知識的,也就是比較專業性的。但一旦牽涉到人,就有可能牽涉到,主觀的教育、或價值觀、或人生態度(人生觀)的問題。嚴格說來,連「通識教育」與「通識課程」,都不太相同的。一個強調主觀性之「教育」目的與功能;另一個則屬一般客觀性之知識課程。其實,二者之間,不只是性質不同,教師講授的觀點、角度、甚至態度,都應該是有所不同的。
4、知識、教育、與「人」的關係
人原生的本性或本質,有「不變」的一面,也有「變」的一
面。簡單的說,人如不牽涉他人,或不牽涉到事與物,純粹就人
本身天生的本性而言,自有人類以來,天生的基本人性是沒有改
變過的。但人類在後天,只要面對到他人,或面對事與物,面對環境,人性又必然顯現出「變」或「應變」的特性。因此,如果純粹研究人類先天的「人性」,那是一種客觀的純哲學知識。但如牽涉到人類後天的實際面,一個人該如何面對人、事、物、與環境時,就必然牽涉到「不變的先天人性」與「應變的後天人性」之間的相關問題了。這問題就牽涉到主觀性的教育與文化價值問題了。
在上述牽涉到「人性」、「文化價值」、與「教育」的問題上,主要要探討與決定的課題是---人類後天,在實際面對人、事、物、與環境時,該強調與維持原本的「不變人性」,即堅持天生良知善性,不受環境與外物影響;或該強調與運用人類 「應變的人性」,即順應與運用環境,理性追求個人感官與慾望的最大滿足。這種主觀價值的取向與選擇,主要是要建立與型塑一套「是非、對錯、好壞」的共同標準。因此,每一個文明的國家與社會,都必然要透過教育,以建立與型塑其全民判斷是非、對錯、好壞的共同標準。這也是每一個文明國家與社會,都會強調教育的重要的主要原因。而這種價值的型塑,也是每一個文明國家與社會,教育的基本課題,當然也是每一個國家與社會,教育的第一課題。
面對上述教育之主要課題,如果一個國家或社會,鑑於人類慾望無窮,資源不足以滿足所有人之慾望,所以主張,人應盡量克制個人慾望與需要之追求,應堅持天生良知善性,盡量超越環境之影響或誘惑。面對這種主張,接下來的課題,就需要探討,「堅持不變」的理由與價值是什麼?這是這類國家教育的第二大課題;同樣的,如有國家或社會主張,人應隨環境與需要而變,運用「應變」的特性,以求個人感官與慾望的最大滿足與快樂。則接下來的課題,就需要探討,要變到什麼程度?才是最合理、最合適、或最有利的?一樣是這類國家教育的第二大課題。
以上第一課題與第二課題,都是屬於教育的最「基本的」與最具「共通性」的課題。至於如何「變」,那是技術性問題。技術或技能性問題,就要視實際情況與實際需要而定了。那就比較欠缺基本性與共通性,也就是比較屬於枝微末節了。
就實際人類的生活面而言,除非是神仙,否則,活生生的人,
必然要面對「人與事與物」的問題,也就是必然要牽動到人性「應變」的問題。但如果人類都隨後天的環境與生活需要而變,那人類與其他動物就沒有太大不同了。雖然人類在技能上或許比其他動物高明些,但人類除了比其他動物更會判斷利害,追求利害的技能更高明外,人類真正異於其他動物的「純人性」又在那裡呢?為此,有關「人」的問題,我們除了要探索人類的生存與生活滿足的問題之外,更應該要探索與追求生命本身的價值與意義問題。生存與生活滿足的追求,是人類與其他動物共有的生理與生物需要問題,但生命意義的追求,其他動物就欠缺了。人類追求生存與生活滿足,與追求生命的價值與意義,二者雖然有關,但二者是不同的。因此,如何瞭解與分辨二者的關係,當然是知識與教育的重大課題。
以邏輯的觀點來說,「應變」必然脫離原本「不變的共通人
性」。而複雜與困難的是,「不變」,是要盡量維持人所以異於其他動物的特殊人性;而「變」則又是人類順應環境,以求生存與生活的必然人性。上面說過了,使人瞭解與分辨人性的「變」與「不變」問題,也就是使人瞭解與分辨,人的生活與生命意義的相關問題,一直都是人類教育的重大課題。而這個課題就是通識教育最主要的內涵。
(二)通識教育的本質、功能、與內涵
1、通識教育不是國民教育
一般而言,廣義的教育,以實施的場所來說,包括家庭教育、
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通識教育應屬於學校教育的一環。如以
教育的內涵與教育的性質來說,通識教育屬於知識性的教育,它
不是全體國民應接受的國民教育。它也不是一般國民為生活與工
作需要的職業教育或技能教育,它雖是知識性的,但它是一種教
育,不是純知識的研究與探討。
以其對人的必要性與強迫性來說,通識教育與國民教育有其
類似的地方。只是國民教育的對象是全體國民,全民買單;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