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門學法,出山破格三文治 2014年8月26日星期二
陳雲
陳雲
現代漢語的教學,是要訓練學生套入句式,特別是那些冗長的複合句型,是…的;真的…了、因為…所以、與其…不如、不是…就是之類。然而,中文的句型格式,真是這樣的嗎?
中文並無形式語法(formal grammar)及詞尾屈折變化(inflection),中文的句法是用意義組合(meaningful units)成句,之後句句遞進。語氣虛詞、邏輯虛詞,是在意義組合成句之後,才依照感情輕重和雅俗與否,補加上去的。一開始就學那些虛詞套式,是未學行,先學走。很多語文教師,也採用英文的標準,以為中文要做到句法複雜才是好中文。這就是當今現代漢語教學的癥結所在。
複雜的句型,是民國初年從西洋引入的,可以視為現代中文,但這是中文語言發展的最後一步,之前從古文來的簡單中文,學生必須先掌握好。即是說,現代中文的複雜句型,不屬於中文原有的,是破格使用,不是常態使用。
以尋常文史筆記為例,說明一下。晚清遺老徐珂(一八六九—一九二八)編撰《清稗類鈔》,一九一六年商務印書館出版,「風俗類」一篇,有「粤人好鬬」一條:
粵人性剛好鬬,負氣輕生,稍不相能,動輒鬬殺,曰打怨家,非條教所能禁,口舌所能諭,嘗有千百成群聚眾械鬬之巨案。蓋大姓多聚族而居,多者數千家,少亦數十百家,與他姓一言不合,即約期械鬬,人數不足,則出重資雇人相助,如助鬬而死,給撫恤金;因鬬傷廢,給養傷金,其費用則出自祖嘗,或按田科派。游手無業者多樂受雇,雖死不悔。鬬時,揚旗鳴鼓,鎗礮交施,如臨大敵,可數日不解。地方官之框怯者,不敢出而彈壓,亦不敢問兩造之曲直,惟飛稟大吏,請示辦理而已。
這是淺白文言,容易讀懂,只有「稍不相能」的「能」能費解,乃和睦之意。《史記‧蕭相國世家》:(蕭)何素不與曹參相能。「框怯」的「框」,是約束、不敢出限的意思,框怯就是拘謹怕事。
這篇清朝歷史筆記用的,就是中文的常態。由短句起題,略敘其事,此是套式;之後演化成為長句,即為破格。「嘗有千百成群聚眾械鬬之巨案」,就是用長句顯示情節嚴重,此句的常態就是「聚眾械鬥,嘗至千百成群,頗成巨案」,然而這種短句累積的常態句型,不至於顯示情節之嚴重,故此採取一句長句到底的寫法。
換了是英國人寫這段話,會怎麼寫?他肯定不會這樣寫:The Cantonese are aggressive and militant. They are hot tempered and may make light of their lives. 可惜,英文不是這樣寫的,這是未受教養的英文。即使最無文筆修養的,也會這樣起筆:
The Cantonese are such a militant type of people that they will not hesitate to give up their lives to fight for a trivial cause as long as they deem it right. Quarrels among neighbouring villages that end up in massive fighting are not uncommon.
英文用such…that的句型,也有to…與for…,更有as long as. Not uncommon是understatement(刻意否定)。英文這樣造句,並不是英文好複雜,好厲害,好有教養,造句什麼邏輯前後相關,而是英文的文章不得不這樣造句!他們的語言是形式語法,句型和修辭來自拉丁文學的套式,文雅的文章就該這樣寫。中文勉強學英文這樣寫,就是削足適履:
廣東人是一個為了瑣屑的、但自我相信的理由而相鬥乃至於毫不猶疑就放棄生命的族群。村落之間的鬥嘴釀成大型打鬥並不是不尋常的。
這也是中文,但這不是中文的常態,但我們的中國語文課,就這樣催逼學生去學這些破格的句型。以致我們的報紙、學刊,充斥這些洋而不化、令人不忍卒讀的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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