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columnist//art/20071214/10531570
忍夠了!
一而再,再而三……同樣的電郵,總是抱怨:去了幾家書店,結果,還是買不到《花渡》,「沒想到你的書,這麼好賣,一早就賣完。」書,印了好多,怎麼會賣得完?「不是書好賣,是賣書的,認為我的書不好賣,入兩三本,賣了就不補書。」解釋完,向「皇冠」求解,原來不少書店,要百般懇求,才肯入幾本「文學書」,就算馬上賣掉,要他們補貨,難乎其難。
書販,希望出書的,只出《哈利波特》,入書,最好每手一萬,再補,又一萬;一本萬利,不夠,這幫巨貪,要本本暴利。
忍夠了,真的忍夠了。做生意,求財,無可厚非;不過,書販們,別老銜「推廣文化」這根雪條了,省得大家以為你這幫仆街,在表演含卵。總聽人譏誚,好多所謂的「書店」,根本是書倉,是書庫,分類含混,照明,像殯儀館,去看書,像去瞻仰遺容;最討厭,還是賣書的,十九像賣快餐的。賣飯,做仵工,不應該歧視,就算開殯儀館,同時賣鹹魚,做得好,也是一項成就。我只想問那些書販:「你怎麼可以用賣飯的態度,經營一家書店?」賣豬扒飯的阿嬸,你僱她賣書,是不是該提供一點基本的「文化訓練」?
「《花渡》?花……度。度唔?你自己睇,睇邊度。」這種「書店職員」,你遇到過?覺得受侮辱?後悔去買這種無名作者寫的無名書?惱自己白跑一場?我感同身受;我去找書,待遇,絕對相同。
寫書的,投鼠忌器,從來不敢開罪書販,說到底,吃飯要緊。人家不入書,你寫得再好,印得再美,怎麼回本?怎樣成名?我說忍夠了,是我吃飽了,不怕你了。賣書,是生意,講文化,本來就多餘;老實點,講利好了。唯利是圖,很賤格,但沒有錯;唯利是圖,卻一直沒盡本份,沒務正業,就壞透。我說你壞透,因為你講利,但沒提供服務;你開書店,讀者總買不到想要的書,就是沒有服務;起碼,服務得不好。遇好作品,不配合推廣,失責,那還罷了,竟還要人央求,要人敦促,就真是大便蒙心!書店,是出版業的「前線」,後援送上一門門好炮,供你開疆闢土,你怎麼都拿去塞屁眼了?(《惡書店》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columnist//art/20071215/10534862
無品書店
二十年前,台灣「圓神」出版我的小說《水色》,偶然赴台,到「誠品書店」,總看到這本書,照例有兩本,買走一本,補一本;讀者要書,去買,也輕易買到,直到出版社停印;跟二十年前的誠品相比,我們的無品書店,能算是書店?書販,真是半點不羞恥?真以為大運行不完,電影,總適時為所入洋小說做勢,帶挈你暴肥?
「人,經常見報,經常上電視,他的書,會相應好賣。」這是出版社的看法;很不幸,也是事實。
作家賣文,盡了心,為什麼還要「賣樣」和「賣笑」?因為:含卵書販,認為你是藝員,才會多入書;賣書阿嬸,以為你是明星,才會把書擺得「當眼」。難道為了這些東西,我得去「搲」個電視節目包裝自己?然後,在封面作儒雅狀,討人歡心?老實說,多寫幾家餐廳,我就是「食家」,見報上電視,還不容易?然而,虛事做盡,還哪有工夫寫作?為了銷書,去做食家,做藝員,是荒謬的。
我不靠寫作這門手藝吃飯,出書,賣幾千本,算對出版社有交代。
寫作三十年,有什麼「經濟回報」,心裏明白;要報答讀者,除了把書寫好,能做的,不多。
我不介意書賣得少,我光火,只是我的書,讀者買不到。
書印好了,難買,發行商,當然要負責任;發行這一行,惡名,向來昭彰;但書店,不會設法克服?補不到書,就是待慢客人。我賣石頭,人家一擲數萬,我固然歡喜;消費數千,還不是一樣歡迎?田黃好賣,難道就不進蜜蠟?店大,就不必理會做小買賣的道理?
銅鑼灣「崇光」樓上有「皇冠書屋」,理論上,該有「皇冠」出的書。書店,能代客訂書的,找不到,最好預訂;有了訂書記錄,仍舊撒手不理,訂貨員的上司,如果敬業,會追究。訂不到,請不要吝惜,仗義開罵,把書販罵得狗血淋頭,把書店罵得聲名狼藉。我深信:「只要一位讀者遭到冷待,無品書店,就該捱受熱罵一年。」同樣地,讀者狂操書商,就是對作者最大的支持和鼓舞。(《惡書店》中)
鍾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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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columnist//art/20071216/10537324
貪而且妄
書商,貪財而短視,推動的,從來是「買書風氣」,不是「讀書風氣」。
洋書暢銷,就冷待「自己友」,誰還會入行?沒有寫書風氣,長遠來說,真會有「買書風氣」?好作者封筆,你開倉傾銷生蟲「流行貨」,這樣假惺惺,佯裝賣文化,能裝到什麼時候?要吃大茶飯,又圖形象好,真是貪而且妄。
撥開文化煙幕,開書店,圖的,只是利。我寫書,生產貨物供你銷售,售完不補貨,就是窒礙供應商生存,損害供應商利益;你讓我少賺五塊錢,我就有理由再賠五十萬,去打擊你,去揭發你;因為:你自己獨肥,卻害人虧損,不合商道。
我說忍夠了,意思是,我要跟你過不去了。
香港,由不得劣書商隻手遮天,就算群起抵制我,網上,還有廣闊天地。我鍵入「鍾偉民」,就找到「 crown-bookstore.com」和「 YesAsia.com」,能訂到《花渡》等書。
《狼八式》寫完,等出版,這本實用書,對普通話寫作和教學,有大用,分為「心術」、「技法」和「附錄」三篇,過幾天,我會把「心術篇」擺在「 stone1997.com」任人看;這個網頁,是不錯的發表渠道,書店惡性不改,我就把全文上載;要看,但不願上網,就按需求列印,另行付郵;建立郵購部門不難,目前,「石頭店」郵遞貴重石頭,將來,當然可以寄送廉價書籍。
長年忍受發行商和書店漠視的作者,我相信,絕不止我一人,遇不平事,請公開,或記下情節郵來;我打算徵集書商劣行,寫一個「惡書店」系列,成書之日,希望書販們踴躍推銷,廣為傳頌。為了讀者,我輩同仇敵愾,或者,還可以組織一個「抗濁大聯盟」,集結勢力,另闢「文學書」的行銷途徑。惡書店,本來就不配賣好書!(《惡書店》下)
鍾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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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
上星期,罵了三天港式書店,發行商阿鐮來電,說了些行內話,原來情況,比我知道的更壞,原來,文化人做狗,或者,做文化的狗,果然是最賤的狗。書店,這種表面高貴的行業,說到底,是一門賤業。香港沒有「壟斷法」,是鼓勵做大買賣的橫行,要做小生意的釘蓋,請政府盡快正視問題,撥亂反正。要建立「文化之都」,首先要有文化;文化,讓不講公平,有傾向性的書販操控,是非常可怕的。
謹錄阿鐮十八日電郵原文:幾天前,看見你在專欄上一連三天寫書店的文章,對本人來說,這實在是普通不過的事情,但因之前從來未有作者膽敢這樣發炮,所以對鍾先生寫這幾篇文章,實在佩服;其實,還有很多不平等的對待,或者鍾先生從未知曉,本人從事書本發行多年,但這幾年的轉變,實在令香港的發行商、出版社和作者生存得非常艱苦。
由於香港書店的畸形發展,幾年前,由「三聯」、「中華」、「商務」合併,發展出來的「聯合集團」,三十多家店舖,已佔據了香港的六至七成市場,以出版和發行來說,如沒了這些集團採購新書,等如自殺一般。不知是否這些原因,那些採購員,鼻子向天,態度無禮,稍不合他們的意思,你的作品就永不見天;我們作為發行商,還得被罵得一面屁。
不要以為你的書在外面好賣,他們就賣賬,還得看集團自己的出版社,如有同一類型的書種,你的書,就算有訂貨,有質素,賣得好,也只得靠邊站,放在書櫃底,真的有人問才找出來。如不是這樣做,高層看見,便會給壓力店長,看你怎辦!
有宣傳,常常見報,非常好賣的書,他一定要就範啦?不。到時,那些高級採購,就會找你公司老闆,說:你們出的書非常好賣,也得我們門市配合,才有這樣的成績,那給我們的折扣,也應該下調吧?嘿,這不是說一本書,是說以後你公司的書!
鍾先生,你是一個作者,不用面對那些小人嘴臉,我們還要繼續向他們討口飯吃,如知道本人是誰,千萬不可公開。最後,祝你的作品,繼續可在書店見面。《惡書店》系列
鍾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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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憎
路見不平,古人,可以暴喝一聲:「俺要斬瓜你!」搶前拔刀相助;拔刀相助,是一個具體的詞,一件具體的事,在還講一點義氣的時代,肯定是發生過的。但很不幸,今天,你就算義憤填膺,一拔刀,人家就報警,你只能棄械投降,還柙候審。
無計可施,遇不平,只能罵;罵,當然罵得越兇狠,越惡毒,越對題,越能抒發心頭惡氣。仆街、躝癱、含卵等「不雅之詞」,報館不禁,我絕不會扮斯文,備而不用;當然,炮彈充足,不見得就會隨便轟人,知我者,從來明白,我轟的,根本不是人。
然而,我最費解的是,有識見,有文采的雅人,鮮有嫌我傖俗,反而好多目僅識丁,近乎文盲的東西,雖然不明事理,聽說,卻偏愛在互聯網上拉撒,用通篇狗屁,指責我「好講粗口」。
「網上討論區,根本就是公廁,這幫糞蟲,窩藏在坑裏,你罵什麼,不管罵得有沒有道理,一概認為你鄙俗,譬如,你罵書店,牠們不關心是非曲直,卻認為你這麼做,純粹是『搵夠』了,你不滿意,問你怎麼不自己開家書店?」朋友說得氣憤。
不敢妄信。我江湖朋友多,蠱惑仔讀者不少,見了面,樂也融融;一直以為,入屋,宜叫人,屋盡是屠狗輩,進門喊一聲:「大家好,代我問候你老母!」是應有之義,省得大家以為我一味儒雅,要尋章覓句應酬我。
偶然,我說說鳥語,對不學無術,只遺傳了鳥喙的「半文盲」,分明是曲筆逢迎,那是禮貌,是遷就,不領情,算了,還要「指責」,未免太矯情了吧?
據說,巿井人爽直,年輕人開通,要說這些巿井年經電腦迷「萌塞」,暫時,我是不相信的。「扮嘢」,是「偽術家」的偏嗜;網絡糞蟲,還留在蟲的階段,還沒借勢上位,成龍變鳳,怎麼會這樣虛矯?這樣不知好歹?你說我俗,可以,但你夠我雅嗎?我雅起來,你看得明白嗎?我蹲下來跟你說話,你嫌我矮,你有病嗎?我當然不相信年輕人,尤其不識字的年輕人,會這麼可憎。
鍾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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